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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城市管理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扬尘污染违法施工案

日期:2022-07-08 来源:无 人气: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22日,执法人员在开封市示范区夷山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巡查发现,XX工地施工工地存在未洒水抑尘、未冲洗地面现象。开封市城市管理局调查核实:上述行为是XX工地的土石方施工单位所为。XX公司对未洒水抑尘、未冲洗地面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2021年9月24日,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复查,该项目未洒水抑尘、未冲洗地面均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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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之规定

【处理结果】

行政处罚建议:该单位施工工地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的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经责令改正后能立即改正,作出处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的罚款。

【温馨提示】

施工扬尘是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是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不仅破坏城市环境,而且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精准发力,以从严执法为牵引,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引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维护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贡献综合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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