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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城市管理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案

日期:2022-09-12 来源:无 人气: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我局接到市住建局违法建设线索移交函,执法人员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六大街与XX路交叉口西南角XX项目,存在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超越资质等级从事限制面积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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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处理结果】

参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2.超越资质人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3严重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从事超越资质等级限制面积50%以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或有相关违法记录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建议:考虑该单位已改正(新资质证书已办理),9万元(大写:万元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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