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开封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7-26 来源:无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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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一部分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开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 承担全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公园、城市绿化等行业的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防汛和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与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公园、城市绿化、等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研究起草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拟定所属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 负责拟定所属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 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承担所属行业的行政许可等行政责任。

· 承担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公园、城市绿化等行业城市防汛、城市户外广告行政执法工作。

· 拟定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标准及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参与组织城市公园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参加审查城市公园建设项目中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公园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

· 负责市政、城市绿化、路灯等所属行业有关资质的审批、申报工作。

· 负责所属行业有关建设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 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工作。

· 负责编制所属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产业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开封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我单位为正县级单位,行政编制41人,内设7个职能科室,预算归口管理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供事业单位9个(含参照2个),差供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参照)、开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参照)、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开封市特种垃圾管理所、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开封市园林绿化处、开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开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封市环卫车辆修配厂(差供)、开封市污水处理费征稽所(自收自支)、开封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稽所(差供)。

第二部分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收入总计15468万元,支出总计1546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647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收入合计15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0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2248万元;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1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支出合计15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2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248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56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工资标准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705万元,下降31.36%,主要原因:数字化指挥中心减少1000万元支出,园林绿化处增加69万元支出,照明管理处增加200万元支出,污水征稽所增加26万元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90万元,占0.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万元,占0.2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3059万元,占98.88%;住房保障(类)支出22万元,占0.1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独生子女费等;公用经费197.7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798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4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人员经费140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独生子女费等;公用经费5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2103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6.4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6.52万元,减少24.66%。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5.3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8.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3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国家公务接待标准安排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系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货物139.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开封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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