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厅党组会审议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日期:2022-12-22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12月14日下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庚辰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0〕15号)等有关规定,近期,我厅对《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豫建法〔2020〕445号)进行了全面认真修订完善。本次修订在原有基础上共新增28条、修订276条、删除11条,共包括8部法律、25部法规、66部规章的400项行政处罚条款,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

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庚辰同志强调:一要深刻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全系统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要扎实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有关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这次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办文件的具体行动,厅法规处、执法处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多措并举、务实推进,真正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厅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加强对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掌握新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适用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指导,不断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制定、修订和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水平和质量。

在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出席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办公室、法规处、执法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相关链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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