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助力我市乡村振兴

日期:2019-08-19 来源:无 人气: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以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但长期以来,难处理、乱堆放的农村垃圾,一直都是美丽乡村建设乃至乡村振兴不能绕开的“拦路虎”,也是群众反映最多、亟待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农村振兴必须完成农村垃圾清理整治,首先实现农村整治有序。为此,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四个优先”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努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环境卫生保障。


实施农村垃圾清理整治过程中,按照“四个优先”原则与《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跟踪评价机制》的规定要求,保证每个行政村按不低于总人口数2‰的标准配齐了保洁人员,为保证作业效果,对保洁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快速上岗形成保障力,通过一系列的举措,现在农村的保洁人员能够达到“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需要,优化健全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作业监管机制,重点推进陈年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目标 (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为确保农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城市管理局加强了检查督导,由市环卫局每周组织2次对县(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并及时下发督导简报,督促各县(区)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这些措施实施,确保农村的整洁有序,有效提升了农村居民幸福指数,助推了“美丽乡村”建设,助力我市乡村振兴。


据了解,按照“五有”标准(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和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一个目标”(2020年全省通过国家验收)“四个环节”、 “一个目标”的要求,我市所辖县域已基本完成农村垃圾市场化治理。部门责任明确,作业队伍健全,设施设备基本配套齐全,能够保障垃圾清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已为“美丽乡村”建设搭建坚实的基础。目前,尉氏县、通许县、祥符区、杞县已通过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并且,开封市是全省首批获得“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市”6个城市之一。


“农村垃圾已经影响到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清理整治农村垃圾就是民生需要。部分农村村庄还存在脏乱差现象,实现乡村振兴必须下大力气补齐这个短板。”市城市管理局孔羽局长表示“下一步,我局将农村垃圾治理与乡村振兴深度结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建立上下贯通、层层衔接、明确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垃圾治理格局,为农村人居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再添新彩,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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