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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日期:2020-05-27 来源:无 人气:

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工作会议部署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形势要求切实推动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在城市管理系统全面落实,为我市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为推动城市执法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围绕我市1234”总体工作思路,按照“贯穿一主体一保障,确保两稳定,打好三攻坚,抓实五突破”工作布局。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对拆除违章搭建、油烟扬尘治理、市容优化等制度机制的完善,加强宣传力度。二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城市管理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从执法、守法环节发力,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

(二)深化信用体系建设。

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既是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的新举措、新手段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坚决做到守信践诺。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信用库等平台对企业、从业人员、建筑市场等各方面主体向社会公布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建设任务落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按要求统筹规划建设政务信息系统,推动系统全部上云扩大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推广应用政务服务豫事办“汴捷办”积极推行民生服务掌上办、随身办。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年度计划实施随机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加强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规划,做好《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条例》《开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开封市供水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科学拟定立法计划,加强沟通协调,注重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科学立法、明珠立法,确保立法计划按期推进、如期完成。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等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底对厅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进行通报。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全面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做好规章备案和审查工作。

按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做好规章备案的报送及审查工作。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八)加强规范化建设。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等工作,认真谋划开封市城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立足总结提升,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培育工作,推荐、公布一批符合要求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标兵单位,并实施动态管理,探索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推动全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提档升级。

(十)深化行政指导。

探索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在指导前期试点单位解决问题、总结提升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各县区城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为城管系统市政工程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十)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

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以开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服务质量,努力使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等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重新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

十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贯彻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十四)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继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加强部门间执法联动。

(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报备行政处罚决定。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全面统计本部门、本单位的执法情况。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六)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加强上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下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各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基础建设投资、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标准指引,规范公开流程,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十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十九)持续加大解读回应力度。

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和部署。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回应,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十)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加强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通过微博、公众号、网站、报刊等强化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提升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同时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一)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完善制度机制,严格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强对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二十二)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遵循谁行政、谁负责,谁承办、谁应诉原则,依法履行应诉职责,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二十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治途径优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九、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1期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部门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

(二十五)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全年至少举办1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二十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根据领导干部和机构职责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注重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积极作用。

(二十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

各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部门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二十八)持续强化“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按照省政府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河南省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工作内容,实时展示本部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强化日常动态督导。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按照《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意见》适时对各县区城管局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持续发挥考核推动作用。

(二十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各级党委(组)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注重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落实好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人员配备及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情况,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为重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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