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春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放假,共7天。 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春节假期。 (不另行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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