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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散”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8-26 来源:无 人气:

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开封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20年5月16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根据省委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我市高度重视,制定了《开封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和《开封市关于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深入剖析,认真研究,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截至目前,整改方案中3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3项,达到序时进度22项(正按照既定时限持续整改),现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真抓实改

省委“三散”专项督察指出的主要问题切中要害、准确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客观、中肯,完全符合开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开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推诿、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诚恳接受、深刻反思、积极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高规格、强有力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副市长钱忠宝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分工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召开“一线指挥部”会议,专门听取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汇报,亲自向各县区书记、县区长交办督察发现问题,共交办问题3248件;每月市政府常务会上,市长亲自点评、督促鞭策环保工作。

(二)统筹协调推进。充分认识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概括性,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三散”污染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不到位、“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有待加强、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双替代”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水平亟待加强、结构性污染未得到根本改变等6个方面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坚持做到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三)强化制度保障。印发了《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制度和方案,明确了污染防治攻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出台了《开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开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市、区领导分包责任制》,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对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目标考核要求、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依纪依规调查处理,2019年共问责处理112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03人,党纪政务处分64人(并处免职3人),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推动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

(一)实施重点突破,深入推进污染治理。通过成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推进部,加强指挥领导,解决“散乱污”企业屡禁不止问题;通过将市控尘办由市住建局转隶到市城管局,实行控尘办、渣土办、拆违办、黑臭水体整治办“四办合一”,推动解决扬尘防治效果不佳、合力不强问题;通过加强监管,推进技防监控全覆盖,推动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监控监测水平。

(二)开展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治污水平。开展干线公路专项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挖补坑槽、洒铺罩面、整修路肩边坡、补栽路树、清理路边杂物等。截至目前完成了:灌缝17.5万米,路面压浆3万平方米,处理龟裂2万平方米,挖补坑槽5.8万平方米,整修路肩边坡160万平方米,疏通排水系统7000米,维修路基构造物8处,完成补栽路树1.7万多棵,完成绿化管护修剪45万平方米,出动各种机械600多台次,清运垃圾杂物3600多吨,完成投入资金1400余万元;开展城区精细化治理清洁行动,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黄土裸露1100万平米地面进行了整治,覆盖裸露树穴约1.7万个。

(三)坚持合力推动,确保任务扎实推进。针对退城入园工作迟缓问题,出台了《开封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成立搬迁指挥部,专门解决企业搬迁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散乱污”治理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市环境攻坚办成立了“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推进部,专门负责“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2020年7月市环境攻坚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成立交叉互查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0名业务骨干任互查组组长,抽调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120名业务骨干任组员,对10个县区开展“散乱污”动态清零全面核查行动。

(四)加强督导考核,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针对督察组移交和指出的环境问题,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剖析环境污染隐患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分解任务,全面推进整改,加强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的督察督导,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和考核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开展常态化督导,全面推进环境问题扎实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真正改善。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根本整改

(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面对异常严峻的形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级各部门攻坚合力还不够强,污染治理水平还不够高,生态环境质量距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距离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开封还有不小差距。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加坚定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考核,对问题整改绝不放松,对责任追究绝不手软,坚定地扛稳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不断强化基础保障。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组建了由市、区、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大气污染防治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攻坚办和督查组人员,以及市、区调度员组成的“开封市大气精细化管理指挥实时调度微信工作群”,随时调度指挥,整改落实;实施重点区域“专班”管理,印发了《开封市重点区域管控专班周考核排名办法(试行)》,督促重点区域及周边扬尘问题排查整改;加大先进治污设施设备、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支出2400万元用于环保专家团队建设;充实环境攻坚力量,一年来,为市环境攻坚办、市生态环境局增加参公、事业、辅助性岗位人员约200人,切实保障攻坚持续有力。

(三)任务整改常抓不放。以抓紧抓实省委“三散”专项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不断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问题整改常抓不懈,做到标本兼治,大力推进“散尘”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散煤”有效管控,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社会生活环境。


  附件:开封市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开封市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开封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和《开封市关于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开封市共35项整改任务。其中已完成整改13件、达到序时进度22件。
  问题1:开封市一些部门和单位没有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省“三散”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存在认识不深入、思想有偏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1)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认真贯彻省“三散”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从根本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明确责任,整改到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2)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厘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交通运输“三散”污染治理任务未完成。《开封市“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汴环攻坚办〔2019〕348号)中明确要求:“由开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对国省干线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进行整治,实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绿化)”,而开封市交通运输局没有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没有实现既定的目标。
  整改情况:(1)市交通运输局代拟了《关于印发<开封市交通运输领域“三散”污染治理省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0〕147号)文件,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2)市公路管理局从6月下旬开始每周督导一次,截止目前,市公路局四个督导组共督导25次,发现问题36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开封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汴交环防办〔2019〕9号)提出:“2019年6月底以前完成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治理,并在2019年7月起,对未完成任务的依规进行问责”,专项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开封市公路管理局开展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挖补坑槽、洒铺罩面、整修路肩边坡、补栽路树、清理路边杂物等。截至目前完成了:灌缝17.5万米,路面压浆3万平方米,处理龟裂2万平方米,挖补坑槽5.8万平方米,整修路肩边坡160万平方米,疏通排水系统7000米,维修路基构造物8处,完成补栽路树1.7万多棵,完成绿化管护修剪45万平方米,出动各种机械600多台次,清运垃圾杂物3600多吨,完成投入资金1400余万元。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4:《开封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做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汴交环防办〔2019〕6号)提出:“持续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督促乡镇政府及时清理过村路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此项工作落实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1)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相继出台《开封市农村公路保养标准(试行)》(汴农路养〔2020〕20号)、《开封市农村公路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汴农路养〔2020〕41号)《开封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督导实施方案》(汴农路养〔2020〕42号)、《开封市农村公路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汴农路养〔2020〕43号)、《开封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汴农路养〔2020〕44号)等相关文件,制定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结构物工程和沿线设施等保养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对各县区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进行日常保养工作质量检查和考评,指导保养工作,签订保养协议,提出了具体标准和依据。(2)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督导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各区交通局(办),严格按照《开封市农村公路保养标准(试行)》(汴农路养〔2020〕20号)规定的保洁频率和保洁标准,投入相应清扫设备、洒水设备,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日常保洁除尘抑尘工作。(3)从5月23日开始,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按照《开封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督导实施方案》(汴农路养〔2020〕42号)文件,派出四个督导小组分赴各县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导中发现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问题,对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时间及要求,涉及到各乡镇的由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各乡镇发函。同时,积极协调县区政府定期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活动,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截止目前,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共派出督导组63次,发现问题398处,下达整改通知书63份,已处理(整改)277处,全市农村公路已整治2477.461公里。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农业“三散”污染防治不到位。《开封市“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汴环攻坚办〔2019〕348号)明确要求:由开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快低扬尘花生收获机具研发、生产和推广,对加装防尘装置的给予补助”,此项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1)全市范围内对上直排型自走式花生收获机进行全面排查,并加装(改装)防尘装置。经排查,全市需要加装防尘装置的上直排型自走式花生捡拾收获机共计208台,目前已全部加装完毕。(2)印发《关于加快落实花生收获扬尘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祥符区、尉氏县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下达花生收获扬尘治理等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补助资金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11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已落实到位。(3)积极组织农机推广人员与省内6家农机生产企业对接,并深入农户走访调研,密切关注企业研发动态与市场需求动向,发现成熟低扬尘机型及时引进推广。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6:《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汴农机字〔2019〕6号)明确提出:“对产生作业扬尘严重的花生脱壳玉米脱粒等经营场所,建议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排查查处力度,没有扬尘防治措施的责令其限期进行加装机具防尘除尘设备,对拒不整改或改造不彻底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取缔”,此项工作没有得到认真落实。
  整改情况:(1)严格督导各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和《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机械扬尘整治验收考核办法》对全市花生剥壳、玉米脱粒场所进行规范整治,严禁露天作业。截至目前,市农机中心共下发督办通知单19个,现场督促整改与限时整改场所31家。(2)经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农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验收组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符合环保标准的发放合格证,准予继续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31个花生剥壳经营场所,验收合格、发放合格证114个,取缔117个;共有62个玉米脱粒场所,验收合格、发放合格证5个,取缔57个。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7:《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汴农文〔2019〕117号)明确提出:“花生剥壳作业禁止区域包括省道及省道以上公路500米以内的道路两侧、县乡道300米以内的道路两侧、乡村公路200米以内的道路两侧”,此项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中“省道及省道以上公路500米以内、县乡道300米以内、乡村公路200米以内的道路两侧”为禁止区域的规定。新建花生剥壳场所严禁在此区域内选址。(2)以2019年10月3日,即《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下发之日为时间节点,对禁止区域内现有花生剥壳、玉米脱粒场所进行全面排查。2019年10月3日前(含当天)在禁止区域内设立的花生剥壳、玉米脱粒作业场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全部依法取缔。2019年10月3日后,在禁止区域内设立的花生剥壳、玉米脱粒作业场所一律依法取缔。经排查,2019年10月3日后,全市无新建花生剥壳、玉米脱粒场所。(3)对禁止区域内已通过验收的花生剥壳、玉米脱粒场所,待设施老化作业标准达不到环保要求后,依法取缔,确保禁止区域内花生剥壳、玉米脱粒经营场所逐年减少,直至完全取缔。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8:工业、公交、物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工作严重滞后。《开封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汴环攻坚办〔2019〕156号)明确要求: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大力推动铸造企业整合,改变分散、无序状况,特别是铸造企业较为集中县区,要规划建设铸造专业园区”,“新增、更新的邮政、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实施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5%,公交车年底前实现全部更新”,通过现场查看和调查询问,以上两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目标。开封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1250辆,更新新能源车辆941辆(含混合动力),2019年仅更新新能源车辆46辆;开封市邮政车辆162辆,仅更新新能源车辆1辆;开封市出租车2635辆、环卫车140辆,均未进行新能源车辆更新。
  整改情况:(1)印发《开封市工业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开封市铸造行业整合入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王秋杰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工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对全市铸造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经排查,全市共有铸造企业64家,主要分布在尉氏县;尉氏县政府已成立相应的铸造行业整合入园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开封市铸造行业整改方案》,督促尉氏县政府制定铸造行业整合入园工作方案。铸造园区选址已完成(洧川镇、大马乡结合部),计划占地500亩,预计2020年底前有2—3家铸造企业入园开工建设,其余企业陆续进驻;2020年6月22日下午,市铸造行业整合入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尉氏县政府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了铸造行业严禁新增产能的认识,就做好产能公告和置换、规范铸造企业入园等各项工作听取了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第一批铸造企业产能,涉及我市有备案的铸造企业30家,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全市铸造行业企业优化布局,实现转型升级。(2)2020年6月17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专项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议定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补贴方案,会议要求尽快确定我市充电桩配比标准。(3)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目前已完成第一批56台国三排放燃油车报废处置工作;剩余72台国三排放燃油车报废处置工作已进入第三方评估中心进行资产评估,按计划2020年12月月底前完成全部128台国三燃油车报废处置工作。积极推进60辆纯电动公交车购置工作,前期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初步完成了招标文件,目前正在制定车辆基础技术参数及招标文件草案工作。(4)出租车:一是自2020年5月1日起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停止新增和更新燃油和燃气等其它车辆类型。二是收集研判涉及新能源出租车更新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预警、化解矛盾,维护行业稳定。三是落实出租车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市级推荐新能源车型目录,做好宣传引导出租车经营者购买市级推荐的新能源车型,注册登记全部使用纯电动车辆。(5)邮政车新能源车辆更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的国三以下标准的柴油车已经通过车辆报废请示,并得到同意批复,目前待报废车辆已经交予回收企业开封废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待省邮政集团分公司批复后,立即进行报废。(6)根据国家《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对市政、园林、环卫、照明等单位及鼓楼区、禹王台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环卫部门国三车辆进行调查和统计。根据上述单位国三车辆原运力以及生产工作需要,计划淘汰各型国三标准车辆131台,新采购车辆124台。目前正在制定更新采购方案。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9: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既未进行排查统计,也未开展更新工作,新能源汽车更新进度非常缓慢。
  整改情况:(1)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针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货运企业,通过微信群发消息和现场督导的方式进行了摸排统计,截止目前摸排市区4.5吨以下无营运证车辆共计71台,其中用于物流配送车辆22台(包括12台主要用于城乡物流配送的车辆),市内从事搬家业务3台,从事普通货运运输零散货物的16台,13台自用车辆,停运5台,还有12台的具体用途正在督促企业上报。4.5吨以下无营运证车辆71台中以柴油为燃料的车辆57台,以汽油为燃料的车辆14台。(2)2020年6月17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专项办公室主任王祥轩主持召开开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题推进会,会议就开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有关新能源推广的目标任务。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0:在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监管和新能源汽车更新方面,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和工业和信息化局相互推诿,均称本单位无此职责,造成工作棚架。
  整改情况:(1)确定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监管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牵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2)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步伐。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11:从督察组现场检查和部门走访情况来看,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开封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省、市污染防治攻坚和“三散”污染治理政策要求,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贯彻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没有尽到“三管三必须”的部门职责。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上,比葫芦画瓢发文件,没有深入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甚至出现推脱责任、推诿扯皮、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由于一些部门所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和“三散”污染治理工作任务没有完成,道路扬尘治理不力,夏秋两季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致使开封市PM10居高不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受到影响。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省“三散”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从根本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觉把中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2)强化责任对象,做到职能清晰,权责一致,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整合监督资源,形成有效监督的合力,确保权力阳光下运行。加大管理力度,做到从严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负责。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2:台账清单不清晰。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提供的县区“散乱污”企业台账明细格式不统一,一些“散乱污”企业填报存在着地址不详、名称不全、影像图片与实际情况不符、明细表签字栏空白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台账进行完善,对登记信息不全的台账进行补充登记,切实做到各类信息明确、影像图片与实际相符、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签字完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13:标准界定不明确。开封市“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按照豫环攻坚办〔2019〕44号及豫环攻坚办〔2019〕103号文件要求制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判定标准不明确问题。如有的个体工商户被列入“散乱污”企业,相同类型商户一部分列入提标改造类,而另一部分列入关停取缔类;一些企业所有手续均不合规(所有栏均填写“否”)仍被列为提标改造类;一些可以提标改造的小企业,直接予以取缔;某些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二次取缔;一些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个体工商户,也要求提标改造、办理环评手续等。
  整改情况:对照2019年“散乱污”台账筛查,与省攻坚办沟通汇报,明确了界定标准。确定“散乱污”台账关停取缔类1577家,提标改造类1838家,搬迁整合类8家。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14:验收把关标准不高。一些已提标改造完成的企业经现场检查仍未整改到位;部分企业整改验收时间与实际不符;部分已关停取缔企业未按“两断三清”要求落实。
  整改情况:(1)针对台账上的3468家企业重新逐个梳理、核对、排查。对照“散乱污”认定标准,以村、社区、街道为单元,对辖区再次全面清查,对新出现的“散乱污”及时取缔并建立台账,确保辖区“散乱污”企业无藏身之地。(2)2020年7月市环境攻坚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成立交叉互查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0名业务骨干任互查组组长,抽调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120名业务骨干任组员,对10个县区开展“散乱污”动态清零全面核查行动。共核查台账内企业3468家,发现问题167个,已整改完成3301个。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5:排查整治存在盲区。城市周边国省干线、县乡公路两侧、村庄周边存在大量废品收购、木材加工等小作坊式经营点,成为“藏污纳垢”的盲点,一些废品收购厂院内废旧塑料、废旧钢材、废旧电池、杂物等乱堆乱放,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油渍斑斑,尘土飞扬,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也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构成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1)废品收购站(点)院内废品分区域堆放且有“三防”措施;不得在现场进行切割、拆解、电焊等作业,不能满足要求且未按照要求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经营。不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废品收购站(点)依法取缔。(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下沉、无缝对接”的原则,将网格化触角延伸,建立了“全面覆盖、发现及时、处置迅速、责任到人”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实现管理无死角、落实无盲区、监督无空白。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6:动态“清零”工作不到位。督察组现场检查10天左右的时间里,发现开封市20多家“散乱污”企业,说明开封市在“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治理方面工作还不深入、不彻底。
  整改情况:(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下沉、无缝对接”的原则,将网格化触角延伸,建立了“全面覆盖、发现及时、处置迅速、责任到人”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实现管理无死角、落实无盲区、监督无空白。(2)2020年7月市环境攻坚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成立交叉互查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0名业务骨干任互查组组长,抽调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120名业务骨干任组员,对10个县区开展“散乱污”动态清零专项全面核查行动。共核查台账内企业3468家,发现问题167个,已整改完成3301个,新发现“散乱污”41 家。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7:开封市“散乱污”企业主要集中在小建材行业、废品加工行业等方面,其中禹王台区等市区周边区域小建材企业作业方式粗放,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物料露天堆放,厂区地面积尘深厚,扬尘污染严重;废品加工企业场院及其道路均未硬化,地面尘土深厚,车辆经过尘土飞扬;无证从事汽车、家电拆解作业,油污油渍、危险废弃物遍地,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场院内废品垃圾大面积露天堆放,环境脏乱差。
  整改情况:(1)建立长效机制对废品收购站(点)、小建材、汽车、家电拆解店等小作坊式企业拉网式排查,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2)禹王台区共计出动500余人次,200车次,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华夏大道沿线,开尉路沿线,310国道沿线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废品收购站6家(其中1家取缔,剩余只收购并有营业执照),门窗切割2家(已要求备案),预制板厂2家(已取缔),无塔供水2家(已取缔),木材加工1家(已取缔)。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8:尉氏县、通许县等县乡道路两旁存在大量传统木材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无环评手续;露天加工作业,无污染防治设施;场地未硬化,物料随意堆放,环境脏乱差,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通许县、尉氏县研究制定《关于对板材加工进行规范管理的方案》,针对传统木材加工类企业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打造成样版,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指导,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全面推广,统一整改。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9:尉氏县、通许县、祥符区等县区道路两侧花生脱壳、玉米脱粒和玉米芯粉碎等小企业较多,在加工作业、车辆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造成区域大气污染。
  整改情况:(1)严格督导各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和《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机械扬尘整治验收考核办法》对全市花生剥壳、玉米脱粒场所进行规范整治,严禁露天作业。截至目前,市农机中心共下发督办通知单19个,现场督促整改与限时整改场所31家。(2)经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验收组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符合环保标准的发放合格证,准予继续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31个花生剥壳经营场所,验收合格、发放合格证114个,取缔117个;共有62个玉米脱粒场所,验收合格、发放合格证5个,取缔57个。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0: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开封市存在107个扬尘污染点,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农业面源扬尘、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1:拆迁工地和施工工地污染问题较重。老城区改造拆迁工地,建筑垃圾长年堆放,一盖了之,苫盖网布老化破损,风起尘飞;“一渠六河”整治工程、市政管网建设工程等施工工地,施工土方、现场砂浆、砂石料堆覆盖不严,施工车辆冲洗不到位、带泥上路;渣土车等运输车辆密封密闭不严,“六个百分之百”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1)对老城区改造拆迁工地建筑垃圾进行巡查,结合正在进行的拆违工作,加强清运力度,对未能及时清运的按要求进行土工布覆盖,确保覆盖完好,无黄土裸露、无扬尘。对老城区改造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加强督查,确保覆盖完好,及时清运。(2)更换规范防尘布工地数为200余个,面积达306.1584万平方米。(3)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力度,加强源头管控。开展6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验收工作,审验合格的167辆渣土运输车辆均已录入建筑垃圾监管平台系统,通过平台系统追踪清运全过程,实时远程监控,发现在平台但未经核准清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指定处置点倾倒消纳等疑似车辆的轨迹信息,立即通报给联合执法队,实现在线监管与地面执法查处相结合,促进建筑垃圾清运全链条闭合管理。(4)市控尘办制订了《开封市施工工地挖掘机安装喷淋系统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全面排查,稳步推进,已有近120台挖掘机安装了喷淋设备,抑尘效果明显。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2:国省道路和县乡道路扬尘污染严重。310国道、327省道、开柳路、开尉路、开杞路等道路扬尘污染仍然突出,国省道“三无、两化”落实不到位,开柳路、开尉路等道路两侧未硬化,干燥天气积尘深厚,车辆经过尘土飞扬,阴雨天气泥泞不堪;道路两侧50米内仍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开尉路:开尉路路段每天派出一台洒水车、一台清扫车进行清扫除尘,养护人员及时养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杜绝了扬尘发生。尉氏县公路局还投入1000多万元对路肩进行了绿化,路域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开封开尉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建和管养路段为G310路口至朱仙镇北运粮河桥,全长14公里。2018年-2019年底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开尉路G310线至朱仙镇段绿化及慢行道路工程中开尉路村镇外两侧各20米进行了绿化,平交路口进行了硬化。开封开尉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管养单位每天出动洒水车2辆,扫地车1辆,保洁人员15名,对管养的14公里路面进行清扫保洁。(2)国道310、原省道327、现省道316(开杞路):6月1日,市公路管理局约谈了京环公司和祥符区公路局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国道310、开杞路等77万平方米的道路扬尘防治工作已整改到位,开封京环公司每天在G310线出动一台清扫车、两台洒水车、人员10人,S327线一台清扫车、一台洒水车、人员8人,老G220线一台清扫车、两台洒水车,人员8人,每天洒水8次,清扫一次,采取机械化和人工相结合,有效避免道路扬尘。(3)开柳路: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负责开柳路(复兴大道至大堤7.6公里)保洁工作,北京京环公司具体负责开柳路(复兴大道至大堤7.6公里)保洁工作,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进行具体监管,每天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安排两名同志在开柳路值守。京环公司每天出动机扫车2辆,洒水车2辆,保洁人员8人,全天全段洒水10次,对于路面灰尘由机扫车和保洁人员进行清扫。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3: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等城乡结合部一些道路破损严重,坑洼不平,大型运输车辆经过,颠簸撒漏,尘灰四起,造成区域大气污染严重;垃圾围城现象突出,卫生死角较多,废弃场院地面裸露,尘灰深厚,城市清洁行动、道路保洁“以克论净”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1)组织全市环卫系统5000人次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各区环卫部门按照扫、洗、冲、喷系统化作业步骤,洗扫车、洒水车、高压冲洗车、雾炮车等环卫专业车辆联合作业,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道路进行全方位清洗。(2)加强道路环境卫生检查力度,每天安排人员对道路清扫保洁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公厕、中转站进行明查暗查,道路清扫保洁发现58个问题,公厕120个问题,总共17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4:农业面源季节性污染问题突出。开封市土质以沙壤土为主,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夏秋两季农业机械收割和播种作业时,没有按照省里要求应用先进技术加装防尘抑尘装置,造成阶段性扬尘污染严重;后期一些花生脱壳、玉米脱粒等农业机械不但在禁止区域内加工作业,而且作业时也无防尘抑尘措施。致使在夏秋时节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PM10陡然上升,对开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整改情况:(1)严格督导各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和《开封市花生剥壳作业机械扬尘整治验收考核办法》对全市花生剥壳、玉米脱粒场所进行规范整治,严禁露天作业。截至目前,市农机中心共下发督办通知单19个,现场督促整改与限时整改场所31家。(2)经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验收组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符合环保标准的发放合格证,准予继续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31个花生剥壳经营场所,验收合格、发放合格证114个,取缔117个;共有62个玉米脱粒场所,验收合格、发放合格证5个,取缔57个。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5:开封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域禁煤,在散煤管控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是,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通许县、杞县等县区“双替代”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双替代”清洁取暖运行机制和优惠政策了解不深入,导致一些居民害怕取暖设备日常运行费用高,不舍得用电或用气取暖;杞县等县区取暖设备招标时间较晚,导致取暖设备安装滞后,影响了群众冬季采暖。
  整改情况:杞县、通许县2019年在30个乡镇396个村庄实施了“双替代”工作,安装了22000台取暖设备,在设备安装前共印发了三万多份宣传单和500多个条幅,在每个设备安装村都拉了条幅,为每个安装居民和街上人员都发放了宣传单,宣传单内容对设备购置补贴政策和电费政策都做了详细说明。同时借用居委会的大喇叭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杞县于2019年10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专业系数有纰漏,重新发布了变更公告,于11月13日重新进行了招标,招标结束后,迅速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协调相关乡镇与安装公司密切配合,要求中标公司加班加点安装取暖设备,已于2019年12月1号之前完成取暖设备的安装任务。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6:近年来,开封市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行业治理工艺技术落后,全面达标排放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1)为加快我市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提升我市工业企业治理水平,强化企业主体环保责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印发《关于申报开封市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的通知》、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核查六治理企业自主验收的通知》(六批次),下发《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2)为推动企业绿色发展,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企业服务日,为企业绿色发展答疑解惑、献计献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今年以来共举行7次企业服务日活动,共帮扶企业56家,解决问题125个。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7:化工园区污染治理能力不足。开封市化工企业相对较多,主要集中在禹王台区精细化工园区,企业深度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例如开封德隆化工能源公司、兰博尔科技公司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存在跑冒滴漏问题;废水处理池和处理罐未密封密闭到位,挥发性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严重;危险废物管理存在隐患,化工容器未封盖,废弃罐桶随意丢放。化工园区企业生产时,时常出现刺鼻性气味,周围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1)在河南省智能监管平台(行政办公)上进行涉大气污染物总量审核过程中,关注废气的收集效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为企业有长远发展,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使审核企业环保设施技术具有可行性。(2)鼓励各县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使企业在更新升级环保设施的同时利用到生态环保资金,19家企业进入大气中央专项资金储备库。(3)为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而减少夏季臭氧的生成,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转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的通知。(4)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及重点管理企业参加河南省工业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培训会等会议。在官网、官微公示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相关文件、标准及实用技术指南等。(5)引导金鹏化工、兰博尔化工、博凯化工等农药企业针对刺鼻气味进行绿色化改造(RTO改造)。(6)禹王台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化工集团已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并出具方案,对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治污能力进行总体提升。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8: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开封市一些企业仍然存在环保意识淡漠、环保设施不到位、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如个别商砼站粉尘治理标准不高,存在密闭不严、喷淋不到位现象,虽然进行了物料堆场围挡、设置了车辆冲洗设施,但这些治污设施比较简单,遮挡和冲洗效果差。全市100多家商砼站中,杞县、通许县所属商砼站问题最为突出。
  整改情况:(1)为推动企业绿色发展,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企业服务日,为企业绿色发展答疑解惑、献计献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今年以来共举行7次企业服务日活动,共帮扶企业56家,解决问题125个。(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市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进行细致排查,共排查41站次,现场整改8次,下发整改通知5次。(3)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并传达至各相关企业,要求企业在达到“三封、三净、两硬化”(既物料储存封闭、物料装卸传送封闭、搅拌主机封闭,厂区路面干净、生产区域干净、车辆整洁干净,生产区域硬化、厂区路面硬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环保认识,从细节上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标准。(4)加强日常巡查,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采取随机抽查等模式,从日常打扫、洒水、车辆、仓储细部节点等细节处着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持续推进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不断提升扬尘治理标准。(5)持续推进五星商砼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同时进行帮扶,指出企业需要改进的地方,进一步加强我市混凝土搅拌站等建材行业精细化管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9:全市汽车4S店、汽修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艺落后,治理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1)印发《关于开展开封市汽车修理、4S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开展汽车修理、4S店专项执法检查,共摸排汽修厂、4S店633家,共查处违法行为8件,已全部立案查处。(2)对全市一、二类汽修厂、4S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单位围绕底色漆是否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是否设置排气管道集中收集并导入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是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使用量、废弃量,活性炭、过滤棉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处理耗材的购置情况,使用后的活性炭、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是否签订危险废物合同;环评是否达标等方面进行了登记摸查。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0:建筑工地出入口冲洗设备标准不高。现场检查发现,开封市建筑工地出入口冲洗喷淋设备五花八门、良莠不齐,没有统一要求、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有的冲洗廊桥较短,单面冲洗,车辆经过,首尾不顾,冲洗不彻底;有的没有建设冲水导流槽,污水横流,遍地泥泞;有的虽建设简易冲洗设备,但不正常使用,形同虚设,导致车辆帯泥上路,造成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1)全面进行排查摸底。深入施工现场一线,排查发现,市区内房屋建筑项目涉及整改工地共计90个。(2)为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冲洗设备专项整改行动的方案》(汴住建文〔2020〕124号),明确了整改责任、确定了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3)督导落实整改。及时传达部署。通过电话和微信工作群向在建房屋施工企业传达方案精神,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加强督导巡查。针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项目下达了行政指导通知,对企业事前预警告诫,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截止7月1日共下达10份通知单,均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台账,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车辆冲洗台账,明确现场专职负责人。加强对新开工地服务指导,及时宣传安装冲洗设备新要求,确保落实到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31:能源消费结构仍未调整到位。开封市地热、风能、光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占比仍然较低,非化石能源发电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1)积极组织风电、光伏项目纳入河南省开发方案, 2020年上半年我市成功申报新增平价光伏10万千瓦、竞价光伏1万千瓦。2020年全省新增平价光伏上网项目44个,总规模38.2万千瓦。我市成功申报10万千瓦,占全省新增规模26.2%。此外,对全市建设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季度监测,每季度统计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建设问题,推进项目建设工作。(2)大力发展清洁取暖,实现能源消费结构调整。2020年上半年全力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实施“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开展清洁取暖热源侧项目督导工作,并召开全市清洁取暖专项工作推进会,全力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三年累计完成热源侧项目改造建设13978.46万平方米。为迎接三年考核,通过制作宣传片、展板等形式充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考核组对我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市考核成绩优异(正式文件还未下发),圆满完成清洁取暖三年国家验收考核工作。(3)不断提高煤电效率,持续实施国家电投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2×63万千瓦热电机组深度节能升级改造,降低煤炭消耗,目前煤炭消耗降至296克/每千瓦,低于原定299克/每千瓦的目标。(4)坚持能源体制改革为抓手,推进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建设。7月8日,组织市供电公司到汴东产业集聚区调研增量配电开展情况,推动试点区域划分工作。(5)编制《开封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0-2025)》。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减少石油消耗。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2:县城集中供热尚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亟需加大管网、热力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杞县、通许县等县城燃气管网建设不到位,供应保障能力不足,给工业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整改情况:(1)截止目前通许县建设管网15.897公里、发展居民用户2075户、工商业用户7户。杞县发展居民用户5235户、工商业用户28户。(2)截止目前杞县已新增供暖面积2.7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到48.1%。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3: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不合理。由于历史原因,开封市煤炭资源型企业、化工企业多集中在市区或周边,工业围城问题突出。例如晋开集团、东大化工集团均在市区范围之内,中电投开封发电公司、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公司、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等均在距离市区3-4公里范围内,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晋开集团一分公司、东大化工等项目搬迁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1)晋开一分公司:老厂区已完成“两断一清”(断水、断电,产品清理),3万吨原料煤正在处置,剩余1万吨预计8月份处置完毕,资产评估已完成。新厂区“40万吨液体肥45万吨尿素”项目及铁路专用线项目计划下半年开工建设。
  (2)东大化工:7月份开始陆续对老厂区分步实施停产措施(电解生产线已停产),边停边拆,9月底前老厂区所有生产线全部停产到位。新厂区已完成投资12.8亿元,完成工程进度的90%,预计9月份试生产。(3)五一化工:老厂区计划10月份停产,拆除方案已确定,资产评估已完成,正在对接土地收储事项;新厂区建设主体基本完成。(4)化学试剂总厂:已完成“两断三清”,职工安置进行中。(5)青上化工:已完成“两断三清”。 (6)天池化工:已完成“两断三清”。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4:开封城市框架不大,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紧邻城区,老城区道路狭窄,旅游景点集中,交通高峰和节假日,大量外地旅游车辆涌入,车辆拥堵,怠速行驶现象普遍,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1)完成金明大道与宋城路交叉口、夷山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西环路与大梁路交叉口、公园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公园路与东京大道交叉口、晋安路与集英街交叉口等路口渠化改造。目前,黄河路与宋城路交叉口、黄河路与汉兴路交叉口、黄河路与晋安路交叉口等路口渠化改造正在施工建设;投资400万元对全市公交车专用道安装了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施划交通标线9万余平方米,在10个交通主要路口新增了3D斑马线、设置了行人等待区,进一步提升了路口文明通行率和守法率。(2)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强对市区34条主次干道、24个主要交通路口、5条商业大街和车站广场、景区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支队机关和基层民警定岗包干,在市区重点路口设置高峰岗、护学岗62处,早晚高峰、恶劣天气,提前上岗,延迟下岗,强化交通指挥疏导;2020年5月份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3.25万余起,查处违停车辆4.14万辆,拖移乱停乱放机动车4232辆。有力维护了市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3)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整改,优化路段、路口通行秩序,先后对交通流量较大且左转、掉头、行人乱穿马路较多的路段,在城市主要道路以及学校、大型商场门前,采取了中心隔离、机非隔离等措施;在路口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大梁门外梁苑口、大梁门内内顺城路口等8个路口实行了机动车禁止左转;对迎宾岗西口、学院门北口、东司门北口等9个路口实行了机动车借道左转交通管理措施,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5:交通运输结构性污染未根本解决。全市工业企业中,除中电投开封发电公司外,物料运输主要依靠公路运输。晋开集团二分公司“公转铁”尚无实质进展,依靠重型货车运输大量原材料和煤炭,造成区域性大气污染。
  整改情况:(1)2020年2月,省发改委向各地市征求《河南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实施方案》意见期间,我市将晋开专用线项目因建设方纠纷问题无法开展施工情况向省发改委进行了汇报。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情况,建议将该项目纳入河南省2021年铁路专用线储备项目,省发改委采纳了我市意见,并将该项目调整为2021年储备项目。(2)晋开集团于2020年6月递交了《关于晋开集团铁路专用线项目申请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经研究,市发改委于6月28日印发《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汴发改基础〔2020〕305号)。目前,晋开集团正在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3)2020年4月14日,晋开集团开启首列集装箱煤炭专列,截至2020年7月底,集装箱运输煤炭2003个车厢,合计64096吨。集装箱运输煤炭解决了敞车煤炭卸车、煤炭堆放、二次装车扬尘,短盘抛洒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有效减少区域性大气污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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