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城管局、局属各执法支队、局属各相关科室: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二)>的通知》(豫建法〔2019〕375号)转发给你们,至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二)》的通知
2020年2月14日
各县(区)城管局、局属各执法支队、局属各相关科室: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二)>的通知》(豫建法〔2019〕375号)转发给你们,至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二)》的通知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