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2022年第29项)验收公示
现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2022年第29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杞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应于2021年12月底完成,但截至督察期间,仅完成基础土建工程。
二、整改目标
杞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力争2022年10月底主体工程结束,12月底达到进水条件,有效解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后延期至2023年6月底)
三、整改措施
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督促杞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进度再提速、再突破;坚持每周例会通报施工进度,对工程进度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加强现场管理,派驻专人在施工工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杞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于2022年10月25日建设完成,安装工程于2023年5月20日完成,2023年6月20日达到进水条件。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共3个工作日)向验收牵头单位反映。
固定电话:0371-23933581
电子邮箱:xym9009@126.com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