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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日期:2023-04-12 来源:开封市城管局 人气:

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豫建执法〔2023〕80号)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反映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有关问题线索,现向社会公布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举报范围和方式:

举报范围:

(一)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主体错误;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处罚案卷制作不规范;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格,构成违法违规问题有案不交、有案不立、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整改代替处罚等问题。

(二)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存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

(三)逐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等;下达罚没指标、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四)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主要包括该合并的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益等问题。

(五)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主要包括接受企业主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向企业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规兼职取酬,在相关领域违规开办企业、投资入股等问题。

举报方式:

1.电话:0371—22616697

2.电子邮箱:kfcgjxt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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