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10-09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人气:

 为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

  近年来,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材料、劳动力等建设成本持续攀升,现行国家投资标准已不能满足建设需要,仅能解决基本的灌溉问题,还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高标准农田,不能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扛稳扛牢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省委、省政府决定,“十四五”期间,我省要在完成国家下达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任务的同时,通过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或政策性贷款等融资方式,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的“六化要求”,亩均总投资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在黄淮海平原和南阳盆地规划建设1500万亩示范区,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助推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4部分18项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投资标准。第二部分是示范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第三部分是重点工作。包括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项目选区、统筹组织实施、严格质量管控、强化建后管护。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督导考核。

  三《实施方案》主要创新

  (一)统筹项目资源。在豫北、豫东、豫南和南阳盆地4个粮食生产核心片区,分别建设300-500万亩规模的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吨粮县”“吨半粮县”,将粮食安全重任牢牢扛在肩上。

  (二)统一建设标准。对高效节水灌溉、排涝设施、田间道路、农田信息化、耕地地力、农田生态保护等7项关键工程设施提出了高于国家要求的建设标准和考核指标,确保示范区整体形象统一、全面达到国内领先,成为展示农业现代化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

  (三)强化政策保障。明确了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的财政投入政策、金融支持路径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等,形成一揽子筹融资政策。

相关链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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