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响应的紧急通知》(汴环攻坚办【2019】353号)、《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特制定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加强预警、提前响应,措施到位,监督有为。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1、市政道路(管网)工地管控措施
加大对市政工地的管理及监督力度,停止一切土方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各部门加强各自领域内扬尘污染的管控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保证各施工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需继续施工的民生工程,按程序办理管控期间继续施工的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责任领导:文海周 王新周
主体责任:各建设单位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市供水总公司 开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监管责任:局市政设施管理科 局公用事业管理科 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城市道路管控措施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实际执行),对城市道路主次干道不间断进行洒水、清扫。
责任领导:王新周 王小军
主体责任:各区环卫局
监管责任:市环卫局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通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停运并加大巡查力度。
责任领导:王新周
主体责任:市建筑垃圾管理处 市城管执法支队
监管责任:环境卫生科
4、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管控措施
加强对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行为的督导检查。
责任领导:王小军
主体责任:各区环卫局
监管责任:市环卫局
5、露天烧烤管控措施
黄色预警: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非正规夜市的露天烧烤督导检查。
责任领导:王泗顺
主体责任:各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
监管责任:局市容管理科、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6、餐饮油烟管控措施
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督导检查。
责任领导:王曙光
主体责任:各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
监管责任:局监督考核科
三、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预警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市攻坚办通知,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对预警级别进行相应调整或解除预警。
四、加强督导检查及措施
城管系统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管控期间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知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未按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公开曝光和问责。
市城管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要加大对市政工地、道路保洁、渣土车、焚烧生活垃圾、露天烧烤等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采集、立案、派遣,确保减少城市环境污染问题。
五、信息报送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根据市攻坚办要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系统各相关单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每日督导巡查工作情况,每天上午9点前将前一天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局控尘办邮箱(kfchengguanzxb@126.com)。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