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日期:2021-03-10 来源:无 人气: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20年,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以“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为抓手,落实《开封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构建了和谐城管的新局面。今年来,我局荣获了全市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行政处罚案卷等荣誉局属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被住建部评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内强素质,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随着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和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面临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更新观念,跟上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我们主要从以下个方面入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党组专题会研究法治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治保障等问题。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党建其他工作一同部署,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二是规范执法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今年,我局对原有的《开封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重新修订,明确未经法制审核,一律不得进行行政处罚,不得上会进行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截止2020年年底,局法制机构和聘用的法律顾问共审核各类合同、协议197件,审核行政处罚案卷188卷,参加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9次,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132件,涉及金额2530.92万元。其中27宗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法规科严格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重视立法建设,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2020我们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拿出初步文本草案,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好外出调研准备,确保如期完成市人大、市政府的立法任务。

根据《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法政办〔202013文件精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排查,在本次清理范围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共保留4件、废止1

二、外树形象,提升城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除了更新理念,提高素质外,用先进的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用过硬的素质改善执法行为,展示城市管理执法软实力,外树形象,同样必不可少。

(一)建章立制,让权力运行程序更规范

按照市委编办的要求,我2015年制定了《开封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职权清单》并在市编办的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布。近几年,我们又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及机构改革,对我局的部分职能进行了再次的调整和修订,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还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真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为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简政放权,让行政审批服务更快捷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落实一门集中、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窗发证、一链监管、最多跑一次六个一服务标准,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如今,窗口已实现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市民之家官网或市城管局门户网站上,可以方便快捷的了解和下载所办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资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让群众足不出户、网上全程办理。2020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5465件,办结5465件,所有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100%

(三)对标对表,让服务型行政执法更扎实

为落实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相关要求,我局在严格贯彻国家住建部“721”工作法和省住建厅事前指导、事中提示,事后回访等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加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服务的实施方案》、《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2020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执法队伍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制定了《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实施方案》,通过改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实施行政指导,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示范点建设,不但增强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城市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还促进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提升服务,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

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我局把“为人民服务、为企业解难”作为执法的前提,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市城管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督导各县、区在不影响通行、不影响环境卫生、不侵占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设置便民市场,保障民生。共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和便民摊位400余处同时,针对疫情期间许多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罚款或者缴纳罚款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客观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对于存在实际困难,资金紧张的企业,给予法律范围内的帮助。共计同意6家企业延期缴纳罚款的请求,避免加处罚款150余万元。

加强培训,让行政执法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今年5月份,在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我们在兰考焦裕禄干部学院组织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本次培训分3期,均为领导干部及执法骨干,共300历时21天。本次培训邀请省住建厅、市司法局市委党校的领导和专家为我们授课。并且先后组织执法队伍开展了三项制度、执法文书、执法证换证的培训及考试,并印制了《开封市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及文件汇编》《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三项制度文件资料汇编》《行政处罚卷宗模板》,提高了队伍素质,提升了执法水平。

)创新手段,让互联网+”活动更深入

一是利用多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公开。我们通过微博、微信、城管网等公众平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并对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开封)公示,打造一处亮红灯,处处受限制的信用惩戒机制,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充分发挥数字化监督指挥作用。运用数字化监控平台实现从信息采集、立案受理、执行处置和结案归档的全程监督和统一平台、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评价,打造一站式”“互联网+”便民服务系统,提升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宣传,让广大市民工作更支持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扎实开展好“12·4”普法。我局每年利用“12·4”宪法宣传周,以维护宪法权威为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宣传二是积极组法律四进活动。结合我市出台的《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积极组织我局法治宣传人员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的四进活动。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和民法典的宣传。充分运用互联网各种信息载体,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发布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积极面对、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自觉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最后,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我们利用微信、微博、开封日报、开封城管网、开封电视台和各级城管部门的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强化对市民的宣传,让广大市民明白建设和管理好城市与每一位市民息息相关,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拓宽渠道,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通过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我们严格执行《开封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暂行办法》,通过明查暗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考勤、执法风纪、执法程序等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监督考核科每年牵头组织不少于2次的定期督察,不少于5次的不定期抽查。通过执法检查,督察通报,确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二)通过开展案卷评查等活动,实施现场指导

2020年底,我们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推荐、市局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各单位之间互相对照、交流、学习,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案卷质量。我局制作的行政处罚卷宗(汴综执罚决字〔2020〕第069号)被省厅表彰为优秀案卷。通过案卷审查和执法监督,2020年以来我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未发生因执法违法受到处分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实行职责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梳理、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开封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将本部门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科室、二级执法机构及其不同的执法岗位,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构建执法平台,实施网上监督

2018年,我们依托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建立市、区行政综合执法监管平台,通过安装调试,已经构建了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以及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等内容,也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打下坚定基础。

(五)拓宽受理渠道,多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为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群众联系,我们设置新式城管执法服务岗亭,为过往市民群众、周边居民提供快捷高效的投诉、咨询和便民服务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意见建议,深入将执法工作放在阳光之下,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专门设立了“12319”数字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数字化管理微信平台,设立网上投诉邮箱,入驻信访大厅服务窗口,通过“12345”市长热线、开封日报、汴梁晚报等新闻媒体投稿、投诉等等。

四、落实决策部署,提高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孔羽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及时进入战备状态,全员动员出动,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报告反馈相关信息,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履职尽责。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宗旨,在疫情防控时刻主动站出来、冲锋在前,展现了共产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全局党员干部组建了抗击疫情志愿服务队伍,深入防疫一线站岗执勤,宣传劝导群众佩戴口罩、减少外出、不聚集、讲卫生、勿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三)细化防控措施

防控不容任何闪失,坚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预防知识和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发现、报告、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严格落实清洁消杀、口罩佩戴,加强疫情监测,对人员体温、去向记录在案,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督导检查,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和搞形式主义的及时上报,严肃处理。

我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用品消杀频次,严禁垃圾混装二次污染,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水、用气、供热等生活需求,加大城市道路、管网、照明等设施设备检修力度,保证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这场“疫考”中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局属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被住建部评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加强复议诉讼,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我局行政复议基本情况: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1件,收到复议申请4件。行政诉讼基本情况:本年度发生诉讼案件15件,其中,民事案件7件,行政案件8件。

我局对收到的复议答复书按要求进行答复。对收到的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区城管局做出的决定,存在主体不明、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均予以纠错。

关于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对法院予以纠正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执行,对拆除违法建设行政行为、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需要赔偿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进行赔偿。

行政复议诉讼方面,我们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素质的同时,主要通过加强法律培训,组织执法考试,开展案卷评查,开展以案释法、当庭学法来提升队伍素质,配合律师做好诉讼,合理化解行政纠纷。另外,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中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信访、复议、诉讼三方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共同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争议的有效举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存在问题

一是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有差距。虽然,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下发了实施方案和参考样本,绝大多数单位也建立了一整套的责任规范,但是也有少数执法单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弱,对上级的指示精神没有吃透,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研究透,只满足于责任制的建立,责任书的签订,实施方案不具体、不细化,操作性不强,没有达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是在服务型行政执法方面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替人民管好城市,服务于人民,让老百姓生活在城市中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此,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始终坚持一手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一手抓好执法责任制,争取双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树好城管形象,做到执法为民等方面,离同行的标准、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是部门权责清单更新调整不及时。特别是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后,管理与执法部门之间的监管权不明确,造成推诿扯皮。还有像5方面16项的行政处罚职能集中不到位,虽然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在我局的权责清单中,但是没有具体执行。同时,因为市、县机构改革,或者是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造成权责清单、岗责体系调整不及时,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

四是监督力量薄弱,创新能力不够。目前,局本级及局属各执法单位基本设立了法制机构,但具体从事法制监督的人员严重不足,配备的人员也只能满足于日常的工作需要。

2021年,是规划和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坚定信心,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法治工作建设,把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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