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封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流程,严肃执法纪律,展现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布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
(一)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
(二)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的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滥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类案不同罚;对已经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只罚款而不纠正违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规定的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没有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严重违法行为,未依法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罚款收入不真实、违规处置罚款收入等。
方式:
1.电话:0371—22616697
2.电子邮箱:kfscgjxtk@163.com